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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定义:能够结合经济、技术发展和就业要求,研究开发针对新职业(工种)的培训项目,以及根据企业生产、经营需要,掌握并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手段,策划、开发培训项目,制定、实施培训计划,并从事培训咨询和教学活动的人员。
职业能力特征:具有一定的学习、分析、研究开发、创新、成本核算、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。
文化程度:大专(或同等学历)毕业以上。
鉴定等级:助理企业培训师(三级)、企业培训师(二级)、企业培训师(一级)
申报条件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三级
(1)具有大学本科学历(或同等学历),一年实习期满,经本职业本等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具有大专学历(或同等学历),从事培训工作满 3 年,经本职业本等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二级
(1)取得硕士学位,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3年,经本职业本等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 (2)具有大学本科学历(或同等学历),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5年。
(3)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4年,经本职业本等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一级
(1)取得博士学位,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4年,经本职业本等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取得硕士学位,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7年。
(3)取得硕士学位,并取得本职业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3年,经本职业本等级培训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4)具有大学本科学历(或同等学历),并取得本职业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4年,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经鉴定考试合格所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,亦是各单位聘用上岗以及评定技术职称的法定依据,同时还是个人的终身资质证书。
报名资料
(1)提供学历证书、身份证原件审验及复印件各2份;
(2)提供单位出证有关人事工作证明原件1份;
(3)交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寸2张,1寸2张。